日本政府于2020年8月28日决定,2020年8月31日之前持再入国许可(包括视同再入国许可)离开日本的日本在留资格持有者,办理过指定手续的人,不论出国日是何时,在2020年9月1日以后都可以进行再入国。
根据这一决定,滞留于日本的在留资格持有者,在办理相关手续之后,已经可以出入日本。关于方法在这里做一下说明。
外務省 「在留資格を有する外国人の再入国について」
https://www.mofa.go.jp/mofaj/page1_000864.html
可以出国以及再入国的条件
2020年8月31日,从日本离境、预定前往拒绝登陆的对象地区的人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但是,没有具体的出国预定,距离预定出国日一个月以上不可申请。
① 获得了有效的再入国许可人员
② 持有有效签证和在留卡,可凭借视同再入国许可出入国人员
<対象外>
・特別永住者、不属于出入国管理及難民認定法第5条第1項的审查査対象,根据新冠疫情对策不存在拒绝登陆的情况,所以属于对象外。
・「外交」或者「公用」在留資格持有者,也不属于本次措施的对象。
※视同再入国
在日本持有在留资格并持有效护照的外国人当中,除去在留期间为3个月以内以及持「短期滞在」在留资格的人员以外,从出国日起1年以内再入国的情况,原则上无需获得再入国许可。
みなし再入国(视同再入国) http://www.immi-moj.go.jp/tetuduki/zairyuu/minashisainyukoku.html
Special Re-entry Permit http://www.immi-moj.go.jp/english/tetuduki/zairyuu/specialre-entrypermit.html
关于逗留日本的居留资格持有者的预计再入境请求(8/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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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日本离境前需要做的
满足以上条件的人员,从日本离境前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追加的防疫措置」誓约
「追加的防疫措置」是指离开所在国・地区前的72小时以内接受过COVID-19(新型冠状病毒)的相关检查,取得检查结果为「阴性」的检查证明(以下都称作「检查证明」),再次进入日本时,向入国审查官提交检查证明或者是其复印件。可以确保落实次措施的人方可以办理日本离境手续,再入国申请。
・再入国预定申请
从现在开始预定从日本离境,在入境日本,遵守「追加的防疫措置」的人员,在2020年9月1日以后,向出入国自留管理厅发送记载必要事项,再入国预定申请的邮件。因为不受理添加文件夹附件的邮件,所以必须纯文本输入。
<邮件发送至>
・可从次网页最下方的电邮软件处开始
http://www.moj.go.jp/nyuukokukanri/kouhou/nyuukokukanri07_00245.html
・如果电邮软件无法启动…
>于東京都,神奈川県,埼玉県,千葉県,茨城県,栃木県,群馬県,山梨県,長野県或者新潟県居住人员在这里
reentry-confirmation-req01.immi@i.moj.go.jp
>于以上地区之外的地区居住的人员在这里
reentry-confirmation-req02.immi@i.moj.go.jp
<邮件主题>
有关预定再入国申请
<电邮正文举例>
已确认特设主页刊登的追加的防疫措施内容。若再入国必定遵从防疫措施。
I have confirmed the additional quarantine measures on the dedicated website and pledge to comply with these measures when re-entering Japan.
再入国的预定如下。
My schedule for re-entry to Japan is as follows.
(1)在留卡番号(Residence Card Number):AB12345678CD
(2)国籍・地区(Country/Region):USA
(3)姓名(Name):TURNER ELIZABETH
(4)性別(Sex):Female
(5)生年月日(DOB):19851231(yyyymmdd) ※于以下记载日期相同
(6)预定前往(Destination):USA
(7)出国予定年月日(Departure Date):20200910
(8)出国予定机场(Departure Port):NARITA
(9)再入国予定年月日(Re-entry Date):20201001
(10)再入国予定机场(Re-entry Port):HANEDA
<注意事项>
※希望于令和2年9月1日(火)起至同年9月6日(日)之间出国的人员、请直接在机场的出国审查处向入国审查官提出再入国预定申请。
※若记录事项有误,邮件不予受理。
※若超出了空港検査能力范围(检查数太多的情况),可能会出现暂时停止受理的状况。
※受理书仅限当次办理再入国手续有效。
※国外发出的申请不予受理。
※申请者逐一进行办理。
※邮件正文的必要事项需用半角用数字输入。
・受理书(电邮)受领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在进行邮件确认后,出国以及再入国预定者得到许可的话,会通过电邮回复。因为回信内容为受理书,所以一定要将数据保存好,或者印刷一下。
・出国手续
在离境日本的机场,请向入国审查官出示受理书。
法務省「本邦滞在中の在留資格保持者の再入国予定の申出について」
出入国在留管理庁「本邦滞在中の在留資格保持者の再入国手続の流れ」
再次入境日本前需要做的事
日本再入国前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取得检查证明
离开所在国・地区前72小时以内接受COVID-19(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查,取得检查结果为「阴性」的检查证明。
<注意事项>
※原则上,使用以下特定的格式,由当地医疗机关记录(全部使用英文记录),由医师签名就或者盖章。如果不是用的特定格式的话,那请将特定格式中相同的内容记录到位。
※关于检查方式,特定表格中记载的检体采取,检查法以外的方法不予以承认。
<格式>
再入国許可により出国した外国人が再入国する際に必要となる新型コロナウイルス感染症に関する検査証明のフォーマット[word]
・再入国手续
到达日本后,在检疫所接受新型冠状病毒检查。检疫后在入国审查处出示受理书,或者提交检查证明(或者其复印件)接受审查。
总结
有关日本再入国的情况,这里有详细信息可供参考:
日本针对新冠疫情(COVID-19)开放再入国相关特例措施(2020/08/31更新)。
日本近期新冠疫情相关信息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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